招 標 文 件
招 標 人 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法 定 代表 人
(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
法 定 代表 人
(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二0一四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 招標文件前附表
序號 |
主 要 內 容 |
1 |
招 標 人: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鹽城市城投商務樓工程電線、電纜材料(甲供)采購項目 |
2 |
招標材料名稱:電線、電纜材料,具體電線、電纜材料產品名稱、數量、規(guī)格及技術參數詳見《招標材料產品清單表》。 供貨地點:鹽城市城投商務樓工地 供貨期:中標后5至7日歷天內完成清單1-11項所需電線、電纜材料的采購、供應、運輸及其伴隨服務工作,20至25日歷天完成清單剩余電線、電纜材料的采購、供應、運輸及其伴隨服務工作且工期不影響本工程總工期目標的實現。 |
3 |
投標有效期90天(日歷天)。 |
4 |
投標文件份數:正本1份,副本三份。 |
5 |
發(fā)售標書時間:2014年月日 投標人中標后需交納1萬元誠信保證金 發(fā)售標書地點: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招標辦公室 |
6 |
現場踏勘時間及要求:2015年1 月 2 日16時前,投標人自行組織踏勘現場,踏勘現場所考慮的因素自行考慮在報價中。 |
7 |
疑問送達截止時間:2015年1 月 2 日16 時前。 答疑發(fā)放開始時間:2015年 1月 2 日。 |
8 |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15年1 月 2 日 16時 分前(北京時間)。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三樓會議室。 |
9 |
開標時間:2015年1 月2 日 16 時分(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 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三樓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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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11 |
綜合服務費收費標準及要求詳見第二部分投標須知第31條規(guī)定; 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及要求詳見第二部分投標須知第32條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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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地址:鹽城市城投商務樓項目部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0515-88536860 |
第二部分 投標人須知
一、投標人
1、合格投標人的范圍
1.1 投標人的資格條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1.1投標申請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1.1.2投標申請人必須為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或其針對本項目代理商(簡稱“代理商”,下同)參與投標。
1.1.3注冊資本金要求及品牌要求:生產廠商注冊資本金必須在10000萬元(含10000萬元)以上;代理商注冊資本金必須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且其所代理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注冊資本金必須在10000萬元(含10000萬元)以上。招標人推薦的電線、電纜品牌為:“遠東”、“上上”、“江南”、“新遠程”、“紅旗”(投標人如選用其它品牌產品投標其產品的檔次性能質量不低于原投標“黎光”品牌)
1.1.4電線、電纜生產企業(yè)必須具有有效的IS0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1.1.6電線、電纜生產企業(yè)應具有國家強制性產品“CCC”認證證書。
1.1.7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條件;沒有因非法手段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和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被司法部門或行業(yè)管理部門查處,其處罰規(guī)定尚未具有投標資格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tài)的。
1.1.9招標人不接受聯合體方式投標,中標后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
1.1.10投標申請人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應在開標前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其放棄理由。其理由沒有得到招標人認可或未提出書面申請而放棄獲取招標文件或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在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已經繳納誠信保證金的,暫緩退還其誠信保證金。
1.2 投標人投標時必須按下列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并將所有資格審查材料裝入投標文件封袋內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投標人提供的資格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將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
1.3 必須是有能力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要求提供招標產品并進行產品售后相關服務,按合同要求獨立完成產品供應的投標人,中標后不允許分包、轉包。
1.4 投標人沒有被司法部門或行業(yè)管理部門查處以非法手段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和提供的產品出現重大質量問題,其處罰規(guī)定尚未具有投標資格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tài);沒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guī)定(試行)》中規(guī)定情形的。
1.5 在整個招標過程中,招標人始終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若發(fā)現投標人資格條件不符合要求,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或發(fā)現以上問題,或發(fā)現乙方名不符實,或為聯營、掛靠性質,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合同內容。
2、投標委托
2.1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參加開標會議,否則其投標無效。
2.2 如果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參加開標會議,以攜帶的有效身份證明為準。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參加開標會議,其身份以投標書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其攜帶的有效身份證明為準。
3、投標費用
3.1 投標人應承擔其參加本次招投標活動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二、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
4.1 招標文件的組成:本次招標文件由前附表、投標人須知、招標內容(招標材料產品清單表)及技術規(guī)范、合同主要條款、評標辦法和評標規(guī)則、投標文件格式以及招標答疑文件或補充通知等組成。
4.2 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中的所有條款、格式、表式、條件和規(guī)范。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文件和相關資料。
4.3 招標文件的約束力:投標人一旦購甲了本招標文件并參加投標,即被視為接受了本招標文件中的所有條款和規(guī)定。
5、招標文件的澄清
5.1 投標人應認真檢查招標文件的內容是否齊全,如有遺漏請在領取招標文件當天內向城投集團索取,否則責任自負。
5.2 投標人在收到招標文件后,如有疑問需要澄清,應以書面形式將投標疑問加蓋投標人公章后,在招標文件前附表規(guī)定時間前送至或傳真城投集團(傳真號碼為0515-88580075),如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送疑問或未按規(guī)定報送投標疑問的,則視為該投標人無疑問。
5.3 招標人將書面答疑文件在招標文件前附表規(guī)定時間前發(fā)放給各投標人,同時報鹽城市經信委機電設備招投標辦公室備案。未收到答疑文件的投標人,請在一日內向招標人或城投集團書面查詢,逾期責任自負。
5.4 投標人對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所做出的推論、解釋和結論,招標人概不負責。投標人由于對招標文件的任何推論和誤解以及招標人對有關問題的口頭解釋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標人自負。
6、招標文件的修改
6.1 投標截止時間前,招標人可能會以答疑文件或補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標文件,答疑文件或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招標文件同等效力。
6.2 答疑文件或補充通知以書面形式發(fā)給各投標人及其他有關部門。
6.3 為使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將答疑文件或補充通知的內容考慮進去,招標人可以延長投標截止時間(延長時間在答疑文件或補充通知中明確)。
6.4 招標文件及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一份書面文件表述為準。
三、投標文件
7、投標文件的響應性
7.1 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guī)范等要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和規(guī)定編制投標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以使其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其風險應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8、投標文件計量單位、語言及幣種
8.1 投標文件中所使用的計量單位,除招標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應采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8.2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函、電、文件和資料往來,都應使用中文,如有關內容是外文時,必須另附中文譯文。
8.3 所有投標報價金額均以人民幣表示。
9、投標文件的組成
投標人應認真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9.1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見格式)。
9.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如授權,見格式)。
9.3 投標函(見格式,允許另附一個詳細說明)和誠信投標承諾書(見格式)。
9.4 投標材料產品報價表(表格按本招標文件第三部分招標材料產品清單表自制,表中至少包括材料產品名稱、型號、品牌、產品產地、數量、單價、合價、總價等,招標人提供清單的材料、產品投標人均須報價,如數量、計量單位、漏項經評標委員會認定為不規(guī)范標書)。
9.5 投標材料產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及投標人認為技術上需加以說明的其它內容:
9.5.1 投標材料產品的說明;
9.5.2 投標材料產品的技術要求對照第三部分招標內容及技術規(guī)范的詳細描述;
9.5.3 規(guī)格、技術參數偏離表(表格自制,如無偏離,注明“無” );
9.5.4 其它技術內容。
9.6 售后服務承諾:
9.6.1 質量保證期的承諾;
9.6.2 供貨時間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和售后服務承諾;
9.6.3 響應本招標文件付款方式的承諾。
9.7 投標人資格審查材料:
9.7.1代理商投標時必須提供的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代理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2)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3)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授權指定代理商銷售服務的授權證書原件;(4)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5)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CCC”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
9.7.2生產廠商投標時必須提供的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2)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3)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CCC”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
所有資格審查材料提供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后另需復印件,復印件和其它投標文件一同裝訂成冊,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9.8 投標人的供貨能力、資質信譽及業(yè)績;
9.8.1 投標材料產品的供貨能力說明;
9.8.2 投標人財務狀況說明;
9.8.3 投標材料產品的銷售業(yè)績(自行列表,必須真實,如投標人提供虛假材料,一經發(fā)現取消中標資格,沒收誠信保證金);
9.8.4 投標人市場信譽情況說明(可提供獲獎情況說明);
9.8.5 投標材料產品認定的其它資料。
9.9 本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供的其它資料。
以上9.1--9.9項資料須裝訂成冊,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提供原件材料或宣傳資料的可直接放入標書封袋中。投標人在上述投標文件中如提供投標產品的正式產品印刷樣本,可將其直接放入標書封袋中(份數不限),也可和投標文件一起裝訂成冊,但其印刷樣本中所述產品必須有投標產品。原件(或加蓋公章生產廠家的復印件)可直接放入標書封袋中或單獨封裝,無需裝訂,原件(或加蓋公章生產廠家的復印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
10、投標文件的格式及規(guī)定
10.1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應當使用招標文件所提供的投標文件全部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樣格式擴展。
10.2 投標文件份數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標文件正本須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書寫或打?。ㄐ麄鲀浴⒄f明書等印刷產品樣本除外),投標文件副本可以復印,其正、副本都應裝訂成冊,并在封面上正確標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10.3 全套投標文件應無修改和行間插字。如有修改,須在修改處加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或簽署)。
11、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志
11.1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封面及有實質性內容的投標材料上加蓋投標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簽署)。投標文件裝入封袋(封袋大小、數量根據需要自行制作)后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確標明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等。
11.2 投標文件裝入封袋后都必須在封袋的封口處密封并加蓋章印。
12、投標報價
12.1 1 投標報價是指按采購人提供的采購項目貨物,并進行相關服務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貨物價格、包裝費、運雜費(含上下貨力資費)、保險費、檢測費、驗收費、培訓及售后服務費、企業(yè)管理費、利潤、稅金、不可預見費及其它相關所有費用(不含總包管理費)。
12.2 投標報價(單價)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在本項目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其單價一律不得調整。
12.3 投標人應按投標材料產品的內容填寫其單價并將上述所有費用攤銷在各單價中,投標總價及其他事項須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
12.4 招標人不接受任何選擇報價,每種產品只允許有一個報價。
12.5 最低報價不能作為中標的保證。
12.6 如出現不合理的報價,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其報價明顯高于其市場價或低于其企業(yè)成本的,均可作廢標處理。
13、誠信保證金
14、投標有效期
14.1 本工程投標有效期為從投標截止日起90個日歷天。
14.2 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出現特殊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但應當相應延長其誠信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誠信保證金。因延長投標有效期造成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除外。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15、投標截止時間
15.1 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派專人將投標文件遞交給招標人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收到投標文件后,向投標人出具標明簽收人和簽收時間的憑證,并妥善保存投標文件。在規(guī)定的開標時間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開啟投標文件。
15.2 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不予接收。
15.3 招標人不接受以郵寄、傳真和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的投標文件及投標文件的修改文件。
15.4 到投標截止時間止,招標人收到的投標文件少于3個的,招標人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16、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16.1 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可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遞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須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編制、密封、標志(在包封上標明“修改”或“撤回”字樣,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時間)和遞交。投標截止時間之后,投標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標文件。
五、開標及評標
17、開標
17.1 開標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地點公開進行,開標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
17.2 開標由招標人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投標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出席開標會,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以便核查身份。
17.3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投標文件封袋,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它主要內容。
17.4 若投標文件未密封,或未提交誠信保證金(包括誠信保證金不符合第13條規(guī)定),招標人將宣布該投標文件無效。
17.5 同意撤回和撤銷的投標文件應不予開封。
17.6 招標人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對開標過程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18、評標委員會
18.1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人數為5人以上的單數,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為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
19、投標文件的初步審查
19.1 開標結束后,即進入評標程序。評標委員會將審查投標文件是否完整、總體編排是否有序、文件簽署和投標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有無計算上的錯誤,是否提交誠信保證金等。
19.2 在詳細評標之前,評標委員會將審查投標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實質上響應的投標應該是與招標文件的全部條款、條件和規(guī)格相符,沒有重大偏差。
19.3 判斷投標文件的響應與否只根據投標文件本身,而不尋找外部證據。
19.4 如果投標文件實質上沒有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屬重大偏差,投標人不得通過補充、修改、替代、撤回或撤銷不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而使其投標成為響應性的投標。
19.5 評標委員會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的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看其是否有技術參數引用錯誤及計算上或累加上的算術錯誤,修改錯誤的原則如下:
(1) 如果投標文件中引用技術參數與其所附制造商正式印刷產品樣本中標明的參數不一致時,以制造商正式印刷產品樣本中標明的技術參數為準。
(2) 如果大寫(文字)金額與小寫(數字)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金額為準。
(3) 如果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修改總價,但單價金額的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應以標出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19.6 評標委員會將按上述修改錯誤的方法調整投標報價,投標人同意后,調整后的報價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如果投標人不接受修改后的報價,則其投標將被拒絕并且沒收其誠信保證金。
20、投標文件的澄清
20.1 在評標期間,評標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要求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投標人應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和相關技術人員按評標委員會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接受詢標。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在接受詢標時應出示其有效身份證件,詢標時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未到場或未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的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20.2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
20.3 投標人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0.4 有關澄清的要求和答復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
20.5 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經評標委員會認可后可以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參與評標。
20.6 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澄清只是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的需要而可能進行的工作,并非是評標的必要程序,也并非每個投標人都需要進行澄清。
21、重大偏差和細微偏差
21.1 重大偏差是指投標文件未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
21.2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為重大偏差:
(1) 投標文件無投標人蓋章、無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
(2) 如授權委托人參加開標的無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的;
(3) 未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4) 投標人遞交兩份或者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有兩個或者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個有效,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5) 投標人名稱或者組織結構與報名時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證明的;
(6) 投標有效期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
(7) 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誠信保證金的;
(8) 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的;
(9) 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所要求的技術規(guī)格、技術標準和要求的;
(10) 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11) 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的;
(12) 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13) 招標文件明確規(guī)定廢標和拒絕接受的其他情形。
21.3 細微偏差是指投標文件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但在個別地方存在漏項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術信息和數據等情況,并且補正這些遺漏或者不完整不會對其他投標人造成不公平的結果。細微偏差不影響投標文件的有效性。投標人對細微偏差拒不補正的,評標委員會將在詳細評審時作不利于該投標人的量化。
22、廢 標
22.1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經評標委員會討論被確定為重大偏差的投標文件均作廢標處理。
22.2 評標委員會在評審過程中,發(fā)現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作廢標處理:
(1) 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fā)現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2) 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fā)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嚴重低于其市場價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的;
(3) 投標人資格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的;
(4) 投標文件未對招標文件提出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的。
22.3 投標人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其投標。
23、投標文件的詳細評審
23.1 評標委員會將按照第19條規(guī)定對確實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和比較。
23.2 詳細評審是評標委員會評審和比較經初步審查的投標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評價標準。
23.3 評標方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具體詳見“第五部分 評標辦法和評標規(guī)則”。
23.4 評標委員會按評標辦法和評標規(guī)則對投標文件作出評價,推薦中標候選人或者根據招標人的授權確定中標人。
23.5 最低投標價等任何單項因素不是中標的必要條件。
24、評標過程的保密
24.1 在宣布中標人之前,凡屬于審查、澄清、評價、比較投標文件和中標意向等有關信息,均不得泄露給任何投標人或與評標工作無關的人員。
24.2 投標人不得探聽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為影響評標過程,否則其投標將被判為廢標。
24.3 在評標期間,招標人將指定聯絡員與投標人進行聯絡。
六、重新招標
25、重新招標
2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1) 投標人少于三個的;
(2) 評標委員會評審認為所有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不合理或報價明顯高于市場價的或投標文件均不滿足響應性要求時否決所有投標的;
(3) 評標委員會對一部分投標作廢標處理后其他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而決定否決全部投標的。
七、定標及簽約
26、定標
26.1 招標人將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依據法律法規(guī)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不得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之外確定中標人,否則中標結果無效。
26.2 招標人對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及其投標產品作最終審查,進一步核查其財務、技術和生產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信譽和同類貨物的使用情況等在招標期間是否有實質性的變化。經審查如果第一中標候選人符合條件,則不再對其它中標候選人進行審查;如果第一中標候選人不符合條件,則再按同樣的辦法對第二中標候選人進行審查;依次類推。
27、接受和拒絕任何或所有投標的權力
27.1 招標人保留在定標之前任何時候出現特殊情況,經評標委員會認定后,可以接受或拒絕任何投標的權力,對受影響的投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沒有向投標人解釋其理由的義務。
28、在定標時變更采購貨物數量的權力
28.1 招標人在定標時有權對第三部分“招標內容及技術規(guī)范”中所述貨物在適當幅度內變更其數量。
29、中標通知
29.1 在評標結束后當天,招標人向中標人發(fā)出書面中標通知書。
30、簽訂合同
30.1 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按指定時間、地點,根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必要時可請公證機構對合同進行公證。合同副本報鹽城市經信委機電設備招投標辦公室備案。
30.2 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對投標文件的書面澄清、中標通知書等均應作為合同附件。
31、履約保證金
31.1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執(zhí)行,招標人要求提供履約保證金的,投標人拒絕提交的,視為無效投標。
八、其它
32、其它
32.1 答疑文件、補充通知對本須知作出補充調整的,從其規(guī)定。
32.2 本投標人須知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要求處理。
32.3 本招標文件的解釋權歸招標人。
第三部分 招標內容及技術規(guī)范
1、招標材料產品清單表[本招標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招標產品型號規(guī)格和數量報價時均以本表為準,實際供應的產品型號規(guī)格及數量以招標人通知為準,規(guī)格型號相同的,數量按實計算,單價不得調整]。
2、招標材料產品的要求
2.1本次招標產品應按照設計圖紙、技術規(guī)范、環(huán)境條件要求供應,選擇使用壽命長、品質佳、性能價格優(yōu)的產品,并需對投標文件涉及到專利負責,保證在任何情況下,不傷害業(yè)主利益。
2.2產品標準、規(guī)范:所供產品的技術規(guī)格及性能應滿足本招標文件的技術性能要求,若技術規(guī)格中無相應規(guī)定,則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的最新標準。投標人應根據規(guī)范的技術要求,結合建筑使用功能和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投標人需詳細列出所報產品報價清單(需有產地、規(guī)格、數量、單價、總價等),合同簽訂后產品單價不調整。
2.3投標人在產品供貨時要充分考慮相關驗收規(guī)范要求,若因產品原因造成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4在質保期內,乙方對產品出現的各類故障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非人為破壞造成的零件損壞,應及時更換。
3、技術差異表
投標人提供的產品技術規(guī)范應與本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要求一致。若有差異投標人應如實、認真地填寫差異值;若無技術差異則視為完全滿足本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且在技術差異表中填寫“無差異”。
技術差異表
序號 |
項 目 |
對應條款編號 |
技術招標文件要求 |
差 異 |
備 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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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
4、質保期
4.1 質量保證期限:產品實行“三包”,質保期為2年,質量保修期內無償更換非人為損壞的材料產品。
5、售后服務
5.1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應詳細說明售后服務方案、維修保養(yǎng)計劃、維修保養(yǎng)內容及質保期內外的年維修保養(yǎng)方案及費用。
6、其它
6.1 投標文件應注明產品的型號、數量、品牌、產地等。
6.2 投標文件中須詳細說明所投產品的主要生產、加工、檢測設備、技術培訓等。
6.3 產品交付甲方使用時應提供如下附件:
6.3.1 隨機備件:包括易損件、消耗件等。
6.3.2 隨機工具:含拆、裝產品等維修保養(yǎng)設備工具。
6.3.3 隨機文件:包括出廠合格證、供貨清單、設備使用說明書、用戶手冊及各類相關技術文件。
額定電壓0.6/1kV交聯聚乙烯絕緣低煙無鹵阻燃(耐火)
預分支電力電線、電纜技術規(guī)范書
7、技術要求
7.1規(guī)范與標準
本技術條件除滿足招標技術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國家標準及其它相關標準:
GB/T2951-2008 |
電線、電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
GB/T3048-2007 |
電線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 |
GB/T 3953-2009 |
電工圓銅線 |
GB/T3956-2008 |
電線、電纜的導體 |
GB/T6995-2008 |
電線電線、電纜識別標志 |
JB/T8137-1999 |
電線電線、電纜交貨盤 |
GB/T12706.1-2008 |
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5kV(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線、電纜及附件第一部分額定電壓1kV(Um=1.2kV)和3kV(Um=3.6kV)電線、電纜 |
IEC60502 |
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0kV(Um=36kV)擠包絕緣電力電線、電纜及附件 |
GB/T18380-2008 |
電線、電纜和光纜在火焰條件下的燃燒試驗 |
GB/T19666-2005 |
阻燃和耐火電線電線、電纜通則 |
JG/T 147-2002 |
額定電壓0.61//kV銅芯塑料絕緣 預制分支電力電線、電纜 |
7.2適用范圍
7.2.1使用環(huán)境
7.2.1.1住宅、辦公大樓、賓館、醫(yī)院、商場、工廠等高層建筑配電系統。
7.2.2系統運行條件
7.2.2.1額定電壓0.6/1kV、頻率:50Hz。
7.2.2.2電線、電纜導體最高額定工作溫度為90℃。
7.2.2.3短路時(最長持續(xù)時間不超過5s)電線、電纜導體最高額定工作溫度250℃。
7.2.3電線、電纜使用壽命: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不小于30年。
7.3基本要求
7.3.1主電線、電纜和支電線、電纜導體:用退火無氧圓銅線組成,銅線性能符合GB/T 3953中的規(guī)定,絞合后導體電性能符合GB/T3956,導體表面光潔、無油污、無損傷絕緣的毛刺、銳邊、無凸起或斷裂的單線。
耐火電線、電纜在導體外繞包耐火云母帶。
7.3.2絕緣
7.3.2.1電線、電纜絕緣用交聯聚乙烯絕緣,絕緣緊密擠包在導體上,且容易剝離而不損傷絕緣體,絕緣表面平整,色澤均勻。
7.3.2.2絕緣標稱厚度符合GB/T12706.1規(guī)定,絕緣厚度的平均值不小于標稱值,其最薄點厚度不小于標稱值的90%-0.1mm。
7.3.2.3絕緣層的橫斷面上無目力可見的氣泡和沙眼。
7.3.3護套
7.3.3.1護套材料用低煙無鹵阻燃聚烯烴護套料,護套厚度符合GB/T12706.1規(guī)定。護套緊密擠包在包覆層上,且容易剝離而不損傷絕緣。
7.3.3.2護套標稱厚符合GB/T12706的規(guī)定,其最薄處厚度不小于標稱值80%-0.2mm。
7.3.4分支電線、電纜聯接體
7.3.4.1主電線、電纜與支電線、電纜的連接部份用“C”形夾具壓接,壓接部份導體無機械損傷、無污染,分支接頭的接觸電阻與等長的分支線的基準電阻之比值≤1.2;接頭短路強度符合短路后接觸電阻比率的變化率≤0.2。
7.3.4.2用低煙無鹵阻燃聚烯烴護套料注塑,表面光滑、無氣孔。
7.3.4.3各支線電線、電纜的引出方向一致,且在同一軸線上。
8、電線、電纜試驗
根據JG/T 147-2002有關標準進行,中標人向甲方提供所有工廠試驗及抽樣試驗項目報告。
8.1出廠例行試驗(針對成盤電線、電纜進行)見表1。
8.2抽樣試驗(針對成盤或短段電線、電纜進行)按JG/T 147-2002要求進行,見表2。
9、驗收規(guī)則
9.1產品應由制造廠的質檢部門檢查合格后方能出廠,每個出廠的包件上應附有合格證。
9.2產品應按標準規(guī)定或雙方協議進行抽樣試驗,抽樣試驗結果不合格時,應從同一批電線、電纜的另外包裝件上取雙倍數量的試樣,就不合格項目進行試驗,仍不合格,應100%進行試驗。
10、成品電線、電纜標志
10.1成品電線、電纜的護套表面應有制造廠名、產品型號及額定電壓的連續(xù)標志;標志字跡清楚、容易辨認,耐擦。
11、包裝
11.1電線、電纜按招標要求長度妥善包裝在符合JB/T8137規(guī)定的電線、電纜盤上交貨。電線、電纜端頭應可靠密封,伸出盤外的電線、電纜端頭長度不小于300mm。
11.2每圈或每盤上附有標簽標名:
a 制造廠名或商標;
b 型號及規(guī)格 mm2;
c 長度 m;
d 重量 kg;
e 制造日期:年 月;
f 標準編號及質量證明書;
g 電線、電纜盤正確旋轉方向的符號。
12、運輸
12.1電線、電纜應避免在露天存放,電線、電纜盤不允許平放。
12.2運輸中嚴禁從高處扔下裝有電線、電纜的電線、電纜盤,嚴禁機械損傷電線、電纜。
12.3吊裝包裝件時,嚴禁幾盤同時吊裝,在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上電線、電纜盤必須放穩(wěn),并用適合方法固定,防止互撞或翻倒。
表1
序號 |
試 驗 項 目 |
指 標 |
試驗標準 |
1 |
導體直流電阻試驗 |
符合GB/T3956的規(guī)定 |
GB/T3048 |
2 |
工頻交流電壓試驗 |
3.5kV/5min絕緣不擊穿 |
GB/T3048 |
表2
序號 |
試 驗 項 目 |
指 標 |
試驗標準 |
1 |
絕緣厚度 |
符合GB/T12706的規(guī)定 |
GB/T2951 |
2 |
護套厚度 |
符合GB/T12706的規(guī)定 |
GB/T2951 |
3 |
外徑 |
符合GB/T12706的規(guī)定 |
GB/T2951 |
4 |
絕緣電阻 |
≥200MΩ |
GB/T3048 |
5 |
聯接體絕緣電阻試驗 |
JG/T147-2002 |
GB/T3048 |
6 |
熱循環(huán)試驗 |
JG/T147-2002 |
GB/T2951 |
7 |
聯接體拉力試驗 |
JG/T147-2002 |
GB/T2951 |
額定電壓0.6/1kV及以下交聯聚乙烯絕緣低煙無鹵阻燃(耐火)
電線、電纜技術規(guī)范書
13、技術要求
13.1規(guī)范與標準
本技術條件除滿足招標技術條件外,還符合以下國家標準及其它相關標準:
GB/T2951-2008 |
電線、電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
GB/T3048-2007 |
電線電線、電纜電性能試驗方法 |
GB/T 3953-2009 |
電工圓銅線 |
GB/T3956-2008 |
電線、電纜的導體 |
GB/T6995-2008 |
電線電線、電纜識別標志 |
JB/T8137-1999 |
電線電線、電纜交貨盤 |
GB/T12706.1-2008 |
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5kV(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線、電纜及附件第一部分額定電壓1kV(Um=1.2kV)和3kV(Um=3.6kV)電線、電纜 |
IEC60502 |
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0kV(Um=36kV)擠包絕緣電力電線、電纜及附件 |
GB/T18380-2008 |
電線、電纜和光纜在火焰條件下的燃燒試驗 |
GB/T19666-2005 |
阻燃和耐火電線電線、電纜通則 |
13.2適用范圍
13.2.1運行條件
13.2.1.1額定電壓0.6/1kV,頻率:50Hz。
13.2.1.2電線、電纜導體最高額定工作溫度為90℃。
13.2.1.3短路時(最長持續(xù)時間不超過5s)電線、電纜導體最高額定工作溫度250℃。
13.2.2敷設:直埋、溝槽、排管、戶內、戶外溝道、隧道、橋架、豎井等多種方式。
13.2.2.1電線、電纜采用排管敷設時,排管材料可為水泥、塑料或鋼鐵。
13.2.2.2電線、電纜直埋敷設:埋設土壤深度1.0~1.5m。
13.2.2.3電線、電纜敷設時環(huán)境溫度應不低于0℃。
13.2.2.4成品電線、電纜的最小彎曲半徑為多芯有鎧裝12D,多芯無鎧裝15D,單芯無鎧裝電線、電纜20D,單芯鎧裝電線、電纜15D,其中D-電線、電纜外徑mm。
13.3基本要求
13.3.1導體
13.3.1.1用無氧退火圓銅線組成,銅線性能符合GB/T3953中的規(guī)定。導體表面光潔、無油污、無損傷絕緣的毛刺、銳邊、無凸起或斷裂的單線。
13.3.1.2耐火電線、電纜在導體的表面繞包云母帶。
13.3.2絕緣
13.3.2.1絕緣用交聯聚乙烯絕緣料,絕緣緊密擠包在導體上,且容易剝離而不損傷絕緣體,絕緣表面平整,色澤均勻。
13.3.2.2絕緣標稱厚度符合GB/T12706.1的規(guī)定,絕緣厚度的平均值不小于標稱值,其最薄點厚度不小于標稱值的90%-0.1 mm。
13.3.2.3絕緣層的橫斷面上無目力可見的氣泡和沙眼。
13.3.3填充:電線、電纜的纜芯間用阻燃材料填充。
13.3.4包帶:電線、電纜采用玻璃絲帶阻燃帶繞包。
13.3.5護套
13.3.5.1電線、電纜采用低煙無鹵阻燃聚烯烴護套料,護套緊密擠包在包覆層上,且容易剝離而不損傷絕緣。
13.3.5.2護套標稱厚度符合GB/T12706.1的規(guī)定,其最薄處厚度不小于標稱值80%-0.2mm。
14、電線、電纜試驗
根據GB/T12706.1有關標準進行,向甲方提供所有工廠試驗及抽樣試驗項目報告。
14.1出廠例行試驗(針對成盤電線、電纜進行)見表1。
14.2抽樣試驗(針對成盤或短段電線、電纜進行)按GB/T12706.1要求進行,見表2。
15、驗收規(guī)則
15.1產品由制造廠的質檢部門檢查合格后方能出廠,每個出廠的包件上附有合格證。
15.2產品按標準規(guī)定或雙方協議進行抽樣試驗,抽樣試驗結果不合格時,從同一批電線、電纜的另外包裝件上取雙倍數量的試樣,就不合格項目進行試驗,仍不合格,則100%進行試驗。
16、成品電線、電纜標志
16.1成品電線、電纜的護套表面有制造廠名、產品型號、截面、額定電壓的連續(xù)標志;標志字跡清楚、容易辨認,耐擦。成品電線、電纜標志符合GB/T 6995規(guī)定。
17、包裝
17.1電線、電纜按招標要求長度妥善包裝在符合JB/T8137規(guī)定的電線、電纜盤上交貨。電線、電纜端頭可靠密封,伸出盤外的電線、電纜端頭長度不小于300mm。
17.2每圈或每盤上附有標簽標名:
a 制造廠名或商標;
b 型號及規(guī)格 mm2;
c 長度 m;
d 重量 kg;
e 制造日期:年 月;
f 標準編號;
g 電線、電纜盤正確旋轉方向的符號。
18、運輸
18.1電線、電纜應避免在露天存放,電線、電纜盤不允許平放。
18.2運輸中嚴禁從高處扔下裝有電線、電纜的電線、電纜盤,嚴禁機械損傷電線、電纜。
18.3吊裝包裝件時,嚴禁幾盤同時吊裝,在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上電線、電纜盤必須放穩(wěn),并用適合方法固定,防止互撞或翻倒。
表1
序號 |
試 驗 項 目 |
指 標 |
檢驗標準 |
1 |
導體電阻測量 |
符合GB/T3956的規(guī)定 |
GB/T3048 |
2 |
工頻交流電壓試驗 |
3.5kV/5min 電線、電纜不擊穿 |
GB/T3048 |
表2
序號 |
試 驗 項 目 |
指 標 |
檢驗標準 |
|
1 |
導體檢查 |
符合GB/T3956的規(guī)定 |
GB/T4909 |
|
2 |
尺寸檢查 |
符合GB/T12706.1的規(guī)定 |
GB/T2951 |
|
3 |
熱延伸試驗 |
符合GB/T12706.1的規(guī)定 |
GB/T2951 |
|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條款
合同甲方: 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甲方)
合同乙方: 中標供貨單位名稱(乙方)
1、合同生效
1.1 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價格
2.1 該合同的貨物及服務價格即合同價,主要包含有貨物價格、包裝費、運雜費(含上下貨力資費)、保險費、檢測費、驗收費、培訓及售后服務費、企業(yè)管理費、利潤、稅金、不可預見費及其它相關所有費用。
2.2 乙方必須出具正規(guī)的建安票據給甲方。
3、專利權和貨物相關的更改要求
3.1 乙方應保護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yè)設計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fā)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3.2 本次招標的產品應為完整的產品及所具備相關功能,乙方應無條件提供,由于設計及其它原因所造成的額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于甲方要求刪除部分貨物、功能及其服務,乙方應予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該部分的價格。甲方就部分產品及其功能作修改時,乙方應予以充分配合。
3.3 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應的技術規(guī)范作出調整,或貨物的技術有了較大的更新,乙方應相應地更改所供貨物的相應部件,所發(fā)生的費用應予以相應的增減。
4、交貨工期
4.1 交貨時間:中標后5-7日歷天內完成清單1-11項所需電線、電纜材料的采購、供應、運輸及其伴隨服務工作,20至25日歷天完成剩余清單電線、電纜材料的采購、供應、運輸及其伴隨服務工作且工期不影響本工程總工期目標的實現。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供貨并卸放至現場甲方指定地點,不得影響工程正常施工。
5、交貨方式
5.1 供應的材料產品到鹽城市建設投資城投商務樓施工現場,甲方組織監(jiān)理、總承包方等有關人員對其進行現場清點和檢查外觀質量后,乙方負責卸放至甲方現場指定場地或倉庫,這種清點和檢查僅為甲方確認乙方履行合同如期交貨,而設備卸放至甲方指定場地或倉庫前甲方不承擔其保管責任。
6、延期交貨
6.1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進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6.3 如果乙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履約保函,加收違約損失賠償或終止合同。
7、付款方式:
7.1 電線、電纜全部進場并驗收合格后支付實際完成價款的 60 %;
7.2 電線、電纜全部安裝結束支付至實際完成價款的70% ;
7.3 在工程竣工驗收并經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實際完成價款的 80 %;
7.4 余款經結算政府審計結束后,扣留質保金后(質保金按結算價的5%計算)一個月內付清;
7.5 剩余5%的工程款待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予以支付;
7.6 付款日期以甲方通知銀行付款日期為準。
7.7 每次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提供相應金額的發(fā)票,付款一律通過銀行結轉。
7.8 按以上進度付款,無任何利息補償。
8、檢驗與驗收
8.1 在交貨前,乙方應對產品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產品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證書。
8.2 產品運抵現場后,甲方將對產品的質量、規(guī)格、數量和重量進行初步檢驗。如發(fā)現產品的規(guī)格或數量或兩者都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后90天內,根據檢驗結果向材料乙方提出索賠。
8.3 貨到現場,甲方如認為質量不合格,可委托具備該材料(產品)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對其質量進行檢測。如檢測結果合格,其檢測費由甲方承擔;如檢測結果不合格,其檢測費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責任。
8.4 如果產品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不符,或在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產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8.5 產品的最終驗收待工程安裝調試完畢,由甲方、工程監(jiān)理和項目總承包單位共同負責驗收工作。
8.6 產品的驗收標準按招標文件和國家有關標準執(zhí)行。
9、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
9.1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按招標文件和相關技術標準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標文件、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行和保養(yǎng)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材料和制造原因產生的缺陷而發(fā)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9.2 根據當地質檢部門檢驗結果,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guī)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賠。
9.3 在乙方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從安裝調試完畢,并通過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內,乙方應派人員跟蹤服務,及時處理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主要配件和部件如發(fā)生非人為原因引起的損壞,乙方應及時提供,免費更換或修理。
9.4 產品要求實行終身技術服務,貨物最低使用年限為15年,15年內不應發(fā)生非人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則甲方有權追溯乙方的責任。
10、索賠
10.1 甲方有權根據檢驗標準和自己檢驗的結果或當地質檢部門出具的質檢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0.2.1 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guī)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甲方由此發(fā)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xù)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誤工費以及為保證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10.2.2 根據設備的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10.2.3 用符合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甲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承擔甲方所發(fā)生的一切直接費用。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fā)生索賠通知后15天內,乙方未作辯論或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后15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0.2條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未付款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賠償
11.1 除合同第12條規(guī)定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可從貨款中扣除違約賠償費(按每遲交一日,承擔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價的0.5%金額賠償費計算)。但違約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沒有提供服務的合同價的15%。如果乙方在達到最高限額后仍不能交貨,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fā)生后盡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xù)120天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3、履約保證
14、仲裁
14.1 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果協商仍得不到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提交調解和仲裁。
14.2 仲裁機構為鹽城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3 仲裁費除仲裁機構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4.4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 甲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如果:
15.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完成合格貨物的交貨工作。
15.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義務,乙方在收到甲方發(fā)出的違約通知后15天內,或經甲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失,甲方可向乙方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并不影響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賠。
15.2 在甲方根據上述第15.1條規(guī)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甲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甲類似貨物所超出的費用負責。而且乙方還應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6、轉讓與分包
16.1 乙方不得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6.2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要進行分包合同時,必須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得解除乙方所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17、其它
17.1 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及雙方協商解決。
17.2 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書寫,雙方各執(zhí)三份。
第五部分 評分方法和標準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誠信的原則,根據國家、江蘇省、鹽城市有關規(guī)定和招標文件約定,本招標項目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進行評標。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是指以價格為主要因素確定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即在全部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招標文件質量、工期、投標產品確認的投標人以及其它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據統一的評標要素評定投標報價,以經評審的投標報價由低到高排序確定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采用本評標辦法評標的同時,亦適用《招標項目通用評標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一、資格審查
評標委員會對所有參加投標的投標人的資格對照招標文件資格后審要求提供的原件進行審查,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
代理商投標時必須提供的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代理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2)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3)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授權指定代理商銷售服務的授權證書原件;(4)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5)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CCC”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
生產廠商投標時必須提供的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2)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3)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生產廠商“CCC”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
以上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材料進行審查,未提交上述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資料或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資料不全的,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二、評標辦法
1、質量及工期的承諾評審
1.1 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的通過質量承諾評審;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的作廢標處理。
1.2 承諾招標文件要求工期的通過工期承諾評審(工期合理提前作為承諾);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廢標處理。
2、評標委員會認為屬于本次招標其它實質性條款的評審。
3、商務性評審
商務性評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1)投標人的報價符合招標文件、招標答疑的要求,且經評審不低于成本。
(2)投標人的報價不高于最高限價。
(3)采購清單報價表中的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工程數量與采購清單完全一致。
(4)采購清單項均填報綜合單價。
上述(1)至(4)項按順序進行評審,前一項未通過的不參與下一項的評審,不符合上述(1)至(4)任意一項要求的,不予通過商務性評審,未通過商務性評審的投標人不作為中標候選人。
二、定標辦法
1、對于通過符合性評審和商務性評審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按其投標報價由低到高推薦3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最終中標人。
2、凡第一中標候選人以非正當理由放棄中標,沒收其投標保證金以彌補第一、第二中標候選人報價差額,不足部分由放棄者給予賠償。
3、投標人報價相同的,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人的投標設備、品牌的配置等級確定排序。
4、對不中標的候選人,招標人有權不作任何解釋。
5、在評審過程中,一旦發(fā)現招標文件中發(fā)現以下現象的,經評標委員會認定,刪除該項評審或記分。
5.1、招標文件內容中某項條款,有明顯傾向或歧視的;
5.2、招標文件內容中某項條款有多種解釋的;
6、評標委員會對優(yōu)、良、中、分檔記分的,必須先確定優(yōu)、良、中檔次,再獨立記分。
7、評標委員會在評審中意見不統一并可能影響結果的,請評委各自留下書面意見,并以少數服從多數形成結論。
第六部分 投標文件格式
投標文件封面格式
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格式三:投標函
格式四: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格式五:商務條款偏離表
格式六:誠信投標承諾書
格式七:年度誠信保證金交納證明書(中標后使用)
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原件)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地 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 名: 身份證號: 系(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授 權 委 托 書
(原件)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本 (姓名) 系 (單位全稱) 的法定代表人,現代表本公司授權我單位 (部門、職務、姓名) 作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 (單位名稱) 的名義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 的 (項目名稱) 投標。授權代表簽署與本次招標相關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本人均予以承認。
授權委托人無轉委托權。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特此聲明。
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
性別: 年齡: 電話:
部門: 職務:
投標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投 標 函
:
根據貴方為 項目招標采購產品及服務的投標邀請,簽字人(姓名、職務)經正式授權并代表投標人(投標人名稱、地址)提交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包括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資料);
據此函,簽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標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規(guī)定的應提交和交付的產品投標總價為(注明幣種,并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投標總價)。
2. 我方已詳細審查全部招標文件,包括有關澄清和補充說明(如果有的話)。我們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力。
3. 本投標文件有效期為自開標日起90個日歷天。在這期間,本投標文件將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本次招標文件和本投標文件(含承諾書)將作為甲乙合同的附件。
4. 如果在規(guī)定的開標時間后,我方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或撤銷投標,其誠信保證金將被貴方沒收。
5. 我方愿意向招標人提供與本次招標的相關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6. 我方將嚴格履行本投標文件中的全部承諾和責任,并遵守招標文件中對投標人的所有規(guī)定。
7. 我方完全理解招標人有保留在授標之前任何時候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意見接受或拒絕任何投標的權力,并完全理解招標人對此無解釋的義務。
8. 我方完全理解招標人不一定接受投標價最低的投標。
9. 我方承諾在此次招標過程中涉及的一切應當保密的事項,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0. 如果我方中標,我們將在合同簽訂后 日歷天內完成所需電線、電纜材料產品的供應、運輸及其伴隨服務工作,同時將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11. 如果我方中標,為執(zhí)行合同,我們將按照招標文件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第31條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12. 如果我方中標,我們將按照招標文件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第32、33條規(guī)定繳納相關服務費用。
13. 與本次投標有關的一切往來信函請寄:
地址: 傳真:
電話: 電子郵件:
授 權 代 表 簽 字:
投標人名稱(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序號 |
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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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價(元) |
生產要求 |
1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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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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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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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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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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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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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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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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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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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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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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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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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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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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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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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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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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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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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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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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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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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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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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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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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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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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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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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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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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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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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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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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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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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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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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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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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電線、電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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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總合計(元) |
大寫: ¥: 元 |
我方承諾:(1)電線、電纜報價應包含設計圖紙及招標文件中的所有內容,投標人應認真測算并報價。
(2)我方投標產品品牌為 。業(yè)主有權請權威部門和品牌生產商進行認定和檢驗。
投標人(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商務條款偏離表
招標文件編號:
序號 |
招標文件 條目號 |
招標文件的 商務條款 |
投標文件的 商務條款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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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承諾:除上表中的偏離外,完全響應招標文件的其他條款。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誠信投標承諾書
______________(招標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機構):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標人)自愿參加_________________(招標項目名稱)的投標和按規(guī)定交納誠信保證金___萬元,嚴格遵守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鹽城市的相關規(guī)定,并鄭重承諾:
(一)本單位遞交的資格審查文件、投標文件中的所有資料都真實可信,沒有弄虛作假;
(二)不組織、不參與串標圍標,沒有出借或掛靠資質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三)擬派的投標項目組成員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鹽城市的相關規(guī)定及招標文件的約定。中標后,絕不違法分包、轉包,中標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常駐施工現場;
(四)本單位如有涉及招標投標方面投訴舉報,本人將在投訴書上簽字,否則,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或招標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
如果出現違反上述承諾內容的行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標人或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任何處罰,并自動放棄所繳納的誠信保證金。
特此承諾。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二O一 年 月 日
格式七(中標后使用):
年度誠信保證金交納證明書
_____________(投標人):
你單位自愿交納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的年度投標誠信保證金___萬元。
特此證明
_____________(交易中心)
二O一 年 月 日
格式八(中標后使用):
誠信保證金領取申請表
單位:萬元
招標(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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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委托)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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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標(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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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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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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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 金額 |
繳納方式 |
已退還 金額 |
此次申請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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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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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非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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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意見 (含是否轉為履約保證金或者履約情況) |
單位(蓋章): 二O一 年 月 日 |
||||||
市專業(yè)招標辦 審查意見 |
單位(蓋章): 二O一 年 月 日 |
||||||
市招標辦 審核意見 |
單位(蓋章): 二O一 年 月 日 |
||||||